招 标 编 号:信成招【2020】1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公安局机房改造项目(配电改造)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莆田市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内;
2) 工程建设规模:约25万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
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1年 2 月 22 日起在莆田公安信息网(公安内网)、莆田市公安局网 (互联网)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需到代理机构报名方可投标,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21年 2 月 22日起至2021年 2 月 26 日止,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介绍信或授权书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且逾期不予办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元),依据闽建筑(2020)8号规定,该项目因招标人自身原因无法设立投标保证金专户,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收,投标人必须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2021年 3 月 3 日 9 时 00 分前递交,递交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账 户: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莆田城厢支行,
帐 号:54730188000000408。
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一周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 3 日 9 时 00 分,
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2008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公安信息网(公安内网)、莆田市公安局网 (互联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所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公安局;
地 址:莆田市 , 邮编: / ;
电话:13860960858, 邮箱: / ;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邮编:351100; 邮箱: / ;
电话:0594-2151166; 联系人:薛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