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T00107-0012-2021-00020 文号 莆公议案字〔2021〕20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1-08-18
标题 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02118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PT00107-0012-2021-00020
文号 莆公议案字〔2021〕20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1-08-18
标题 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02118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02118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8-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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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一、坚持科技手段与交通管理相结合。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引入第三方高科技企业参与合作,盘活公共路面车位资源。通过近3年的深度测试改进,云视频智能停车收费平台目前较为成熟。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市国投集团牵头负责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智能化收费系统建设,我局交警支队配合制定路面停车泊位及自行车道优化设置方案,逐步在中心城区道路试行云视频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建设,已完成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规范设置1.1万余个,并按照物价局核定的价格开展收费。对于道路临时停车位进行智能收费管理的目的,主要是想利用价格杠杆提升城市道路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同时,通过引入“互联网+停车”模式,实现道路停车资源实时共享,真正做到“无感出入、无人值守和自助计费”,提升车主停车体验,并对动态交通发挥积极的疏导作用。目前“国投易泊”小程序,可实时更新泊位动态情况,通过不同颜色限时路段停车泊位的利用情况,引导群众可以随时找空余泊位进行车辆停放。

  二、坚持“应划尽划”与“优设优化”相结合。为认真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及“点题整治”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在结合智慧停车管理的工作基础上,对于城市住宅小区、公园、景点和校园等有特殊停车需求的周边,根据辖区道路实际条件,规范施划分时段停车泊位,尽量做到“应划尽划”,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同时规范设置配套的标志标线,准确传递允许停车的位置、时间以及具体停放要求。一是优化停车泊位183个,完成整改172个,其中延长时限130个,缩短时限30个、取消停车泊位12个;二是增设停车泊位1598个,其中增设的临时泊位80个,分时泊位1252个,长时间泊位266个;三是共试点推行三批21条夜间错峰停车路段,新增1252个夜间错峰停车位,有效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三、坚持视频监控与路面巡逻相结合。持续巩固第一、二阶段停车秩序整治成果,对已整治的道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安排警力定期对整治路段进行巡查纠违,交警大队信息化中心通过监控视频加强巡查,发现违停车辆便立即指令执勤人员赶赴现场查处,特别是加强商圈、老旧小区等重要节点的管控,严防反弹回潮。交警支队通过不定时视频巡查及路面明察暗访,对我市路面乱停靠现象进行督察,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辖区大队进行整改,并对通报整改的路段保持 “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保持整改实效。同时,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党建+社区邻里中心+路长制”交通管理模式,立足当前城区交通管理的实际,充分整合交警、街道社区、网格站等各方力量,加强各时段的巡逻执勤,有力震慑违停行为。

  四、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正视治理违法停车面临的执法难点和痛点,结合“创城”迎检工作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协调好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的关系,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在查处违法停车时,结合违法停车对道路通行的实际影响,准确认定违法停车行为,细化落实“首次违法予以警告”等措施。在不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的前提下,一是对学校周边道路接送学生的临时上下车,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周边道路接送旅客的短时上下车,以及住宅小区周边道路(消防通道除外)夜晚(夜间21时至次日7时)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原则上不认定为违法停车,不予处罚;二是对物流车辆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半小时内)装卸货物,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免予处罚;三是对出租车、网约车驾驶人临时停车上下客、如厕,即停即走,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免予处罚。

  分管局领导:李洪忠

  联 系 人:杨波

  联系电话:13******556

  莆田市公安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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