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入贯彻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莆公综〔2020〕162号 成文日期:2020-12-18)

  关于印发《深入贯彻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公安局(分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0〕6号),进一步细化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深入贯彻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职责抓好落实。

  莆田市公安局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12月18日

  深入贯彻实施道路运输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0〕6号)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通过健全一个体系和实施“一局一行动”,推动各地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层基础,确保全市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20年至2022年三年行动期间;努力实现“一个坚决防止、两个下降5%、三个持续下降”,即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与前三年平均数相比均下降5%以上、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持续下降。

  二、任务分工

  (一)持续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强化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加快推动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三是加强事故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工信、住建、城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

  (二)持续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监管,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建立健全省、市、县、校四级管理体系。依托各级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平台,推动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校车和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加强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特别是“周末班车”的安全监管,严查“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使用校车学校按标准配备校车视频监控、盲区监控和行驶记录装置,接入校车安全监控平台,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一校一策”,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组织、设置上下学时段“护学岗”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落实各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课程,确保每学年不少于4个课时;每学期使用校车学校至少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教育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校车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三)持续强化车辆生产企业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配合工信部做好全市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准入管理,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视情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二是加强低速车生产企业管理,指导企业落实国家标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严禁扩大低速电动车产能,严禁违规新增低速电动车产品,稳步开展我市低速车清理整顿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维修、报废等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标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四)持续实施路面交通安全提升行动

  一是提升事故预防及对策能力水平,深度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科学研判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车型、时段,建立重点事故预防县(区)督办督促机制;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交通秩序整顿、交通组织优化、交通基础建设、交通出行结构等;深化推进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和应用。二是加强.人、车、路源头安全监管,狠抓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提升重点车辆检验率、注销率和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严格落实驾驶人“两个教育”,推进机动车驾驶人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建设;部署开展农村、城市道路及公路隐患排查,推动列入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出台隧道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推进公路隧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2021年底完成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国省县道沿线和交叉口增补点位的交通监控设施及县级以上(含)道路主要路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监控覆盖建设。三是加强和严管路面交通秩序,制定严重交通违法查处评价办法,部署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百吨王,,以及高速公路“滴洒漏”等专项整治,组织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大型活动期间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深化全市卡口、视频联网联控,运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加大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重点车辆和假套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违法的研判查处力度。四是大力拓展交通文明宣传,开展交通安全进村入户、进校园宣讲活动,聚焦农村“一老一少”和进城务工人员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巩固“声屏报网端”阵地,鼓励VR、AR新技术应用,推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交安微信群”,推广乡镇LED显示屏、多功能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建设;加大基地建设经费投入,梯次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性、专项型基地建设,健全完善“一墙一橱一阵地”载体阵地规范化建设。到2021年,按照部署要求建成1个综合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每个县(区)至少建成2个农村专项宣教基地、配备1台多功能交通安全LED流动宣传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五)持续实施城市道路和渣土车综合监管

  一、是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加快建设快速路、主次干道,加强支路街巷路建设改造,打通道路微循环。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城区拥堵节点治理,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加强城市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督促技术鉴定为D级或不合格级城市桥梁及时整治。严格落实新建或改建项目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有关规定,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率达100%。二是健全完善渣土管理安全监管机制,督促公安、交通、城管、住建等部门组织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加强市、县两级渣土车管控平台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渣土处置行政许可制度,督促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当地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加强核准后动态监管,对已不符合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条件的单位应当依法收回核准证件。督促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渣土车超速、超载、闯禁行等违法实时预警抄告制度,并适时通报、约谈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六)持续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提升行动

  一是推进公路安全设施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普通公路隐患治理,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普通公路项目推广安全性评价,加强日常监管和审核验收,到2022年,提级改造农村公路70公里以上,改造普通公路危桥15座,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10公里以上。二是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推进营运车辆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加快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工作;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三是推进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四是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和定期考核制度,规范违规和异常数据的发现、反馈、处置等闭环流程,加大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的打击力度,依法查纠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行为;规范长途客车接驳运输管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部署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联合治超并推动科技治超工作,推动治超站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使用,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五是加强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推动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督,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

   (七)持续实施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

  联合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行社租赁旅游车辆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旅游车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旅游车辆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推动加大对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车辆;组织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严查违法租赁旅游包车行为。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部署,明确目标责任,切实把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密切配合,联合部署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定期协商会商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做到职责明晰,分工不分家。各有关单位要厘清各自负责的项目,加强对本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确保“一局一行动”顺利开展、形成合力,确保各个阶段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实时跟踪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下指导督促,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本行业本部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走形式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县(区)有关部门每年12月19日前分别向对应局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对应局于12月20日前向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邮箱:wxx17190163.com)报送工作总结(含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其中2022年12月19日前加报三年工作总结。

  市公安局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13905949556

  市教育局联系人:黄智敏,联系电话:0594-2684685

  市工信局联系人:伍绍文,联系电话:2232986

  市住建局联系人:陈俊良,联系电话:156******65

  市城管局联系人:陈祺龙,联系电话:186******04

  市交通局联系人:黄志斌,联系电话:138******69  

  市文旅局联系人:陈晨光,联系电话:2221161

  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黄志态,联系电话:1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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