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T00107-0030-2021-00012 文号 莆公综〔2021〕100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1-06-17
标题 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30项便民利民举措》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PT00107-0030-2021-00012
文号 莆公综〔2021〕100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1-06-17
标题 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30项便民利民举措》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30项便民利民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5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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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全市公安机关30项便民利民举措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紧扣“办实事”主题,主动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推出30项116条便民利民举措,全心全意办实事解民忧。   

  一、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下沉社区。依托各“党建+”社区邻里中心服务点,借助电子政务平台,将户政、交警、出入境等93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下沉社区。一是“自助办”事项。由导办员引导群众通过自助设备自助办理公安业务2项。二是“掌上办”、“网上办”事项。由导办员引导群众通过“惠民宝”、“交管12123”APP、“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等办理63项公安事项,借助免费邮寄,真正实现群众办事“一趟不用跑”。同时,结合网格员进村入户等日常工作,积极开展公安事项“网上办”“快递+政务服务”的宣传推广工作。三是“帮代办”事项。针对通过双向邮寄等方式实现“一趟不用跑”的28项事项,由各邻里中心工作人员引导群众在网上预受理后,代收相关证件,规范封存后,每日由EMS统一送达至各个公安窗口审核。公安机关各窗口由专人对接邻里中心“帮代办”事项,快速办结后,依照群众意愿,由EMS统一送达至相关邻里中心服务点,通过帮办代办帮助群众实现“就近办”。

  二、深度打造“一站式”公安便民窗口。一是一门集成。在建成全省首个集成度最高的公安“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的基础上,启用江口镇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实现“全镇通办、一站导办”。黄石派出所、湄洲派出所、南日派出所等10个派出所为全省推进“一站式”政务服务窗口改革试点单位,集约办理户政、交警、出入境等业务。二是一站导办。公安分中心设有11个导办台,为群众提供材料整理、复印、引导、填表指导、自助机使用等“一条龙”服务。三是一章审批。公安分中心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由窗口人员统一履行告知、送达职责,切实做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四是预约可办。群众可通过电话、微信、惠民宝APP、闽政通APP、莆田警方在线、公安分中心公众号等多渠道进行预约,其中公安分中心业务办理可预约率达100%。五是高频协办。公安分中心梳理出25个高频事项,进行全员轮训和学习。对于简易高频事项,在分中心办事高峰期,启动预案,实现跨警种办事窗口的高频简易事项通办。

  三、广泛推行户政业务跨区域服务群众。一是仙游县局推行户政业务“全县通办”。5月12日起,赖店、盖尾、郊尾、枫亭、园庄、榜头、龙华、大济、度尾、沧溪边防派出所等10个派出所服务升级,可受理全县所有派出所户籍窗口业务。二是荔城分局推行户政业务“全区通办”。西天尾、新度、黄石、北高派出所户政服务窗口自4月1日起全面实行户政业务“全区通办”工作制;镇海、拱辰派出所的户政业务“全市通办”业务仍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窗口办理。三是城厢分局推行户政业务“全区通办”。华亭、灵川、东海、常太派出所户政服务窗口自5月6日起全面实行户政业务“全区通办”工作制;龙桥、凤凰山、霞林派出所的“户籍业务全市通办”业务仍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窗口办理。

  四、创新“一事联办”集成套餐服务。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旅馆业”和“公章刻制业”两个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优化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健局、金融办等职能部门,推出“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同时,完成网上配套措施,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审批、一窗发证、一体管理。

  五、大力推进“一趟不用跑”改革。一是拓展“社会化”服务。推动车辆抵押登记等业务在银行、4S店靠前联办。在现有“警医邮”网点基础上,扩大业务受理范围,加大宣传推广,提高工作成效。进一步开拓思维突破传统办事模式,继续探索和学校、企业等深入合作,以及“警邮”“警保”“警银”合作等方式,切实推进“一趟不用跑”工作。二是提高“双向邮寄”应用率。定点向企业推送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建立企业服务微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咨询、预约、预审等服务,鼓励企业通过“双向邮递”方式实现办事“一趟不用跑”。三是推广“代跑代办”范围。由社区民警、网格员作为移动约办员,协调户籍警,为行动不便或特殊原因不能到窗口办理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六、优推“网上办事”。一是建立网办中心。交警支队成立网办中心,抽调5人成立工作专班,加强晚上、周末、节假日业务审核,提高审核效率。二是制作网上办事教程。各警种部门牵头制作网办教程推广应用教程,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宣传媒介推广。三是在办事窗口成立“网办宣传小分队”。在办事窗口通过现场操作、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对面宣传引导群众网上办事。四是与市网格站管理中心建立联动机制。组织社区、网格站等工作人员培训,通过基层网格员向街道、社区等宣传推送网上办事教程。

  七、主动提高自助机应用率。一是扩大自助设备应用范围。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运行24小时自助服务区的基础上,探索在人口数量多、办证数量大的偏远山区、海岛的基层派出所或警务工作站投放自助设备,织密自助办证网点。二是增加自助设备应用功能。按照打响数字福建“马上就办”政务服务品牌目标,创新将更多公安事项融入 “E政务”自助设备。三是拓展自助设备“跨省通办”。充分运用数字福建成果,加强与我市人员往来较多的省市对接与合作交流。

  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建设。一是编制“五级十五同”清单并完成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绑定工作。二是梳理“权责清单事项”清单并完成对外公开。三是颗粒化梳理办事事项,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实现“申请材料更简、办事环节更少、承诺时限更短、跑动次数更少”,有效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九、积极推动电子证照调用。一是为全市政务服务提供电子证照支持。为全市政务服务提供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等信息查询接口。二是依托莆田惠民宝APP,开发网上教育入学报名业务模块,通过调用学生及家长户籍信息,方便群众办理教育入学报名。三是通过114平台满足群众一键挪车需求。

  十、推出二维码门牌便民申报系统。一是联合研发。联合市数字办、市民政局,依托惠民宝APP以及政务OA,开发二维码门牌申报系统。二是推广应用。对门牌的申报、编制、制作等流程进行系统规范,让群众在家里即可通过手机申报房屋二维码门牌。

  十一、打造“点单式”政务服务。一是群众“点单”,提出需求清单。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通过微信留言、热线电话、社区登记等形式,提出业务办理需求。二是社区“下单”,配置服务清单。社区代办员根据群众“点单”第一时间进行分类“下单”,对接各县区、市局联系人,“下单”给相关部门办理。三是公安窗口“派单”,落实资源清单。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市局相关警种部门指定专人对接社区邻里中心办事需求,统筹开展上门办证、集中办证、专场服务等活动。

  十二、常态开展延时、错时服务。一是午间服务不断档。荔城区、城厢区、秀屿区推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中午13:30开始服务群众,满足上班族群众的办事需求。二是周六服务不打烊。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推出周六上午延时服务,能够办理全市范围内出入境、户政、交警、治安、网安、禁毒、海防等警种业务。三是节假日开通“绿色通道”。节假日及周末期间均安排人员值班备勤,遇有群众紧急办事需求,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十三、公安窗口为老年人提供暖心服务一是户政业务出台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专人引导等10项举措,优化改善老年人服务管理质量。二是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台简化办证照片采集流程等8条举措,60岁(含)以上老年人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无需现场重新拍照或提交照片。三是交警部门出台优化网上代办服务等3条举措,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手机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

  十四、持续推进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一是编制《致全市无户口人员一封信》,充分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媒体力量,积极宣传无户口人员落户的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与妇联、卫健、民政、医保、教育、统计等单位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收集无户口人员名单,对无户口人员进行全面分类摸排。三是积极推动宗教场所收留抚养孤儿落户工作。对宗教场所收留抚养孤儿建档立卡,会商分析,根据每名儿童实际情况提出应对措施,切实保障孤儿弃婴合法权益。

  十五、开通企业及境外人员专办服务。一是为企业提供定制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专门设立企业和境外人员接待室,配备联系专员,针对企业批量、集中、紧急办事需求提供定制服务。二是为外国人提供导办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配备英语专业工作人员,为到窗口办事的外国人提供一对一英文导办服务。三是提供线上咨询服务。通过微信群为企业及外国人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及时推送相关政策宣传引导。

  十六、全力畅通诉求沟通渠道。一是局领导接线。局领导每月不定期到市12345热线现场接线,现场解决群众诉求,回应民生关切。二是专人派驻。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安政务服务与市12345热线的现场联动机制,派驻人员在市12345热线大厅现场接线,实时在线为企业群众答疑解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三是三级联动。组建市、县(区)公安局(分局)、派出所12345热线远程接线员队伍,通过三级联动,实现群众诉求即问即答。

  十七、4项举措服务企业引才引智。一是设立服务专窗。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出入境窗口设立“外籍人才专窗”,不受现场排队、叫号限制,即来即办,并设置外籍人才专门接待室,营造浓厚、温馨的服务人才氛围。二是实行容缺受理。对引进人才未能提交需求情况登记表或国籍认定材料的,可由申请人对无法提交的材料作书面说明,予以容缺受理。三是压缩办理时限。外籍人才申请签证、居留许可时限从原来的7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统一压缩至2个工作日,对有出境商务、学术交流等应急需求的外籍人才即时签发签证证件。四是建立常态联系。积极对接政府人才部门,发挥我市“侨乡”优势,推介12项移民出入境政策措施,会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宣传工作,了解和掌握人才名单,主动跟进为外籍人才、知名企业提供出入境方面贴心服务,及时让外籍人才享受政策红利。

  十八、全力支持台胞来莆就业创业。一是设有5个台胞证受理点,在莆台胞可享有就近申请台胞证的便利与快捷。县区范围内各派出所台湾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可通城受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申领业务。二是将台湾居民居住证制证期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三是台胞证的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四是进一步规范对台胞申请回大陆定居工作,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时限由1个月压缩至20个工作日。五是与华佳彩、荔丰、协丰等一批重点台企建立包保联系,进一步拓宽精准服务企业范围。

  十九、推行车辆全国通检。一是实行跨省异地检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其它汽车实行跨省(区、市)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全国范围“通检”,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二是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企业行业提供电子证照服务,简化申领流程,免去粘贴麻烦,方便群众驾车出行。三是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制定“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12条措施”,加强车管所检验岗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统一审核标准,对送检车辆需整改的问题做到一次性告知,提高一次性审核通过率;保持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行政派出所等部门信息互通,加强检测站违规行为抄告抄送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推动每个检测站周围必须安装视频监控,主动开展远程监控,整治“黄牛”等非法中介包检等不良行为,创造良好的检测环境,维护群众利益。

  二十、提升驾驶人考试管理能力。在全省首创实现摩托车驾考“一日通”工作法,即科目一和科目四考试连续进行后,马上进行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全部合格的群众可以实现当场领证。制定“提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能力10条举措”,协调市交通运管部门,共同指导莆田市汽车驾驶人培训行业协会建设,提升驾驶人驾驶技能和文明交通素质,把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第一道关口。

  二十一、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一是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通过综合应用平台核查电子委托信息,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方便群众即时委托、远程委托、异地委托办事。二是推行车驾管业务委托后,申请人既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办理,也可以选择纸质委托书等形式委托他人办理,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人网上委托。

  二十二、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积极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共享机动车解抵押信息,简化办理抵押登记程序。一是对抵押权人为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申请抵押、解除抵押登记的,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免予提交主合同。二是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委托、抵押合同加盖的公章可为电子印章。

  二十三、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一是全面启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功能,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启用除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外车型的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核查到交强险信息的,申请人免予提交交强险、车船税纸质凭证。二是在路面执勤执法时,遇机动车驾驶人提供电子保单、电子标志信息的,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对已经投保交强险且经查验无误的,不得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予以扣留车辆和处罚。

  二十四、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一是6月1日起全部取消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二是每天允许货车通行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三是完善配套措施,规范设置货车禁限行、限速等标志,引导货车安全有序通行。四是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通过互联网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证)做法,减少纸质邮寄。

  二十五、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一是科学划定停车路段时段。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道路,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7时的违法停车行为不予罚款处罚。二是规范管理路内停车。规范设置配套的标志标线,准确传递允许停车的位置、时间以及具体停放要求。三是改进停车管理。积极推动建设路外公共停车设施,推广错时共享等方式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缩小停车位缺口。鼓励通过互联网渠道公示辖区停车泊位设置情况。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不断提高路内停车管理水平。

  二十六、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一是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考试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二是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预约间隔时间由取得学习驾驶证明30日调整为20日;对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科目三考试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三是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考试地由变更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完成考试系统升级改造,不得增加考生费用;要合理配置考试车辆,适当增加小型自动挡考试车,保障考试供给能力;要建立异地分科目考试监管机制,落实每周分析通报制度,及时核查转入转出人数明显异常、同一驾校短期内批量转入转出、转入考生来源地集中等情形的,发现违法违规的,一律严肃问责。

  二十七、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一是在办理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含现役、退役人员)换领地方驾驶证业务时,部队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二是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对联网核查不通过的,转入嫌疑业务进行核查。

  二十八、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一是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二是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因驾驶人在国(境)外未按规定时限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应当在首次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办理驾驶证换证手续,其中在2021年6月1日起前已回国(入境)的,起算时间为2021年6月1日。三是车管所在办理驾驶证恢复业务时,除审核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审核驾驶人出入国(境)信息,符合恢复驾驶资格条件的,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的可直接予以恢复,状态为“注销”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恢复。

  二十九、建立涉企负面信息快处机制。将涉企舆情巡查列入7×24小时互联网信息巡查工作范围,对利用网络恶意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企业商品声誉、商业信誉,以及实施诽谤企业家等违法犯罪的,依法快速核查,维护企业合法信誉。

  三十、打造智慧安防企业。一是建立挂点联系沟通机制,出台《市、县(区)公安机关领导挂钩联系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设立警企信息互通总联络员,向社会公布服务企业电话(0594-2682576),受理服务企业事项和投诉。各派出所与辖区重点企业建立24小时“直通车”联系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二是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指导企业加强智慧安防建设。三是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派出所每月组织对重点项目企业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或走访不少于1次,网格民警每周下警务室工作不少于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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