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T00107-0030-2021-00021 文号 莆公办〔2021〕4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1-08-18
标题 莆田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启用莆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和莆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印章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PT00107-0030-2021-00021
文号 莆公办〔2021〕4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1-08-18
标题 莆田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启用莆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和莆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印章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莆田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启用莆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和莆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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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莆委编〔2021〕5号),经局领导同意,决定自即日起启用“莆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印章(对内)和“莆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印章(对外),原“莆田市森林公安局”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新启用印章名称及印模、作废印章名称及印模 

  莆田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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