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汽车类教练员进行实际道路驾驶教学训练,减少道路拥堵,提高驾驶技能和考试质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各县(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就全市汽车教学训练行驶路线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训练路线
(一)仙游县汽车教学训练路线
1.榜头岭下—钟山湖亭—游洋
2.仙度线玉井路口—大济—度尾—西苑凤山
3.县道盖园线罗峰路口—新周—园庄—枫亭或郊尾
4.西一环书峰口—书峰—社硎—菜溪
(二)荔城区汽车教学训练路线
1.洞湖口—西天尾—南少林寺
2.黄北第二通道(黄石天马—北高米村)
(三)城厢区汽车教学训练路线
1.天龟线
2.城常线(市检察院路口—延寿山庄—常太吕溪—九龙谷)
(四)涵江区汽车教学训练路线
1.梧塘考试中心—秋芦—庄边—大洋路段
2.大江线(大洋—江口)
(五)秀屿区汽车教学训练路线
1.镇月线(笏石达福—北岸交接处)
2.省道211线(石城疏港公路1期)至县道228线埭头平海疏港公路
(六)北岸辖区汽车教学训练路线
城港大道(北岸路段)
二、训练时间
上述路线可供汽车教学训练时间为全天24小时。
三、法律适用
学习驾驶人未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规定处罚。各县(区)公安局(分局)交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教学车辆的管理和监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莆田市公安局
2019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