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汽车教学训练路线等事项的通告
(发文字号:莆公综〔2019〕122号 成文日期:2019-05-23)

   为规范汽车类教练员进行实际道路驾驶教学训练,减少道路拥堵,提高驾驶技能和考试质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各县(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就全市汽车教学训练行驶路线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训练路线

  (一)仙游县汽车教学训练路线 

  1.榜头岭下—钟山湖亭—游洋

  2.仙度线玉井路口—大济—度尾—西苑凤山

  3.县道盖园线罗峰路口—新周—园庄—枫亭或郊尾

  4.西一环书峰口—书峰—社硎—菜溪

  (二)荔城区汽车教学训练路线 

  1.洞湖口—西天尾—南少林寺

  2.黄北第二通道(黄石天马—北高米村)

  (三)城厢区汽车教学训练路线 

  1.天龟线

  2.城常线(市检察院路口—延寿山庄—常太吕溪—九龙谷)

  (四)涵江区汽车教学训练路线 

  1.梧塘考试中心—秋芦—庄边—大洋路段

  2.大江线(大洋—江口)

  (五)秀屿区汽车教学训练路线 

  1.镇月线(笏石达福—北岸交接处)

  2.省道211线(石城疏港公路1期)至县道228线埭头平海疏港公路

  (六)北岸辖区汽车教学训练路线 

  城港大道(北岸路段)

  二、训练时间

  上述路线可供汽车教学训练时间为全天24小时。

  三、法律适用

  学习驾驶人未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规定处罚。各县(区)公安局(分局)交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教学车辆的管理和监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莆田市公安局

  2019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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