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1 16:14 | 来源: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公安局互联网站(http://gaj.pu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或下载,纸质版文件可在莆田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莆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2006号,邮编:351100,电话:2772776,传真:2772537)。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以《条例》、《办法》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8〕33号)等文件为指导意见,以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规范公开流程,加大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核查、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季度统计报表,有效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加强与局属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有效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文件27份,全文电子化率100%;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2条,已全部按规定按时限办结;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收到群众来信4件,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引导群众向其他渠道反映。

  (二)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工作,并将其列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之中。为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莆政办〔2014〕177号通知规定,我局严把公开内容审核关,依法将可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2018年,我局共全文公开人大建议办理复文3件、政协提案办理复文10件,主要涉及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内容,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公信力。

  (三)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2018年,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8〕33号)和《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综〔2018〕158号)要求,我局及时对涉及公安机关职责的内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以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为主线,顺应“互联网+政务”发展趋势,提升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2018年,我局网站共发布信息2312条;开展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各3次,就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焦点、热点话题与广大网友展开在线交流,听取意见建议,解答网民的关切;局长信箱共收到群众诉求件1338件,已全部按时办结;转发上级部门政策解读稿16篇,公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19篇;积极主动对接省公安厅了解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清单编制工作的具体要求及进展情况,参照编制我局政务公开清单,并及时报送市政府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小组审查复核,下一步将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探索研究公开制度建设。根据《条例》、《办法》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健全《莆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莆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全市公安机关政务(警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我局将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源头认定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修订《莆田市公安局公文处理办法》,指导局属各单位拟制公文时必须在“公文处理单”上明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定密、公开审核意见等,随公文一起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做好公文源头认定。确定主动公开后、上网公开前再次审查,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建立信息发布台帐,加强对信息发布环节的管理,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五)加强公开渠道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公开平台建设。9月份,为更好地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按照数字办部署将公开系统网站迁移到市政府网站后台。同时,以网站迁移为契机,对无力经常性更新的子栏目进行整合,编制形成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历年累计的497份文件重新编辑,统一文件格式、删除重复标题、修正失效附件、规范文件落款和上网公开时间。二是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工作。每月5日和20日分两次集中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便于不方便上网的群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共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文件27份,历年累计497份,100%全文电子化。其中行政许可文件4条,占14.8%;安全生产文件3条,占11.1%;机构职能文件2条,占7.4%;建设管理文件2条,占7.4%;其他主动公开文件16条,占59.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行政许可。公开了《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12条新举措>的通知》、《莆田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创新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通知》、《莆田市公安局关于执行<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信息。

  2.安全生产。公开了《莆田市公安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莆田市公安局关于确定2018年市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通知》、《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公告>的通知》等信息。

  3.机构职能。公开了一批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表彰奖励及处分等方面的信息。

  4.建设管理。公开了《莆田市公安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等信息。

  5.其他主动公开。公开了《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在涵港大道梧塘镇路段限制教练汽车通行的通告》及部分与群众生活、工作相关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文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开设专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我局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意见箱及监督渠道,让市民能够方便迅捷地查询相关信息。

  2.新闻发布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并通报执行进展情况,让公众及时了解公安机关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有效满足公众的知情权。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莆田‘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相关工作”、“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枪爆违法犯罪工作”、“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三大攻坚战’、推进‘放管服’改革及公安交管便民利民新举措”等工作情况。

  3.信息查阅中心。每月5日和20日分两次集中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方便群众查阅。

  4.媒体宣传。系统化筑造公安网络媒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切实让各类公安网络平台成为加强公安信息输出、引导社会舆论和强化警民互动的重要平台。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对我局制发的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并及时发布,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2018年,我局共制发政策性文件1篇(《莆田市公安局关于执行<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对文件制定的目的、出台的依据、实施时间和相关要求等进行解读,并公开在我局网站政策解读栏目;转发上级部门政策解读稿16篇,公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19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我局新闻发言人工作小组领导成员及新闻发言人队伍,确定我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陈忠担任首席发言人、4位同志为新闻发言人,切实履行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2018年全市发生的56起涉警舆情全部处置到位,每起舆情一经发现,我局政治部宣传处舆情工作小组均在第一时间联合相关县(区)公安局(分局)开展舆情处置工作,根据核实的情况,视情况通过我局“莆田警方在线”或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官方微博、微信第一时间发声,并对后续发展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全市公安局长系列微访谈3场,于10月11日,10月23日,11月5日分别由城厢分局局长林一虎、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辉煌、涵江副区长、分局局长方永武做客新浪“莆田警方在线”微博,与网友在线交流扫黑除恶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安排接待21次记者采访,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媒体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我局共接到网上申请2条。申请事项涉及申请公开电子交易软件信息安全等级认定情况和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加考科目事宜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申请2条,其中“政府信息不存在”和“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各1条,已全部办结。1.截至申请人申请前我局未收到福建金雅商品交易中心的相关备案材料,不存在相关政府信息,已当场告知申请人并出具告知书;2.《关于严格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的通知》系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作的政府信息,我局已及时告知申请人直接向发文单位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但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处理依申请公开能力有待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通过会议文件、业务培训、日常指导等形式传达贯彻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要求,增强全体民警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发展。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7

49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7

49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2

3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

5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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