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0:01 | 来源:莆田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gaj.pu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莆田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2006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772776,传真:0594-277253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各级政府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公安主责主业,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作用,狠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的贯彻执行,扎实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网络媒体、报纸报刊、公告栏和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渠道,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通过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文件21份,历年累计592份,100%全文电子化,电子版均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纸质版于每月5日、20日定期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送。通过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801条,该网站总访问量1530488次。通过各级网络媒体刊稿630余篇(条)。通过各级报纸报刊刊稿2100余篇(条)。通过莆田警方在线等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396条次。通过市政府和市公安局政务公开栏发布政府信息8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在线申请、邮寄(电子或纸质)申请、当面申请等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按照“受理—审查—交办—反馈—答复”流程进行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处理,并通过统一答复文书格式等方式,不断增强答复的针对性和准确性。2022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9件,申请人均通过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在线提交,经我局规范办理和答复,属于已公开6件,占31.58%;无法提供12件,占63.16%;其它处理1件,占5.26%,答复及时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规范管理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文件定期移交工作。签发文件前同步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审查和属性界定,发布信息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和网络新媒体发稿三级审签制度,坚决杜绝信息公开失泄密案事件发生。2022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01条(份),累计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文件21份,未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府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我局及时调整更新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绑定的事项清单337项,所录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已实现“一趟不用跑”事项数量192个,最多跑一趟事项数量143个,网上可办率达100%,同时上架便民服务事项2项、“一件事”集成套餐12项。我局统一规范管理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账号62个。我局已投入使用的市局融媒体中心设有综合大厅、多功能演播厅、融媒体运营办公室、警媒之家以及民警休息室等“两厅两家一室”等五大区域,实现融媒作品的中央厨房、新闻发布的重要平台、专题宣传的屏幕矩阵、参观接待的形象窗口、警史教育的全新阵地、舆情导控的指挥中枢、文艺活动的排练场地、宣传人才的孵化基地等八大功能,达到“2+N”平台传播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强化结果运用,通过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和信息发布流程规范等方面的指导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通过开展常态化读网巡查、贯彻执行各级通知、立行立改各类通报,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有效消除在萌芽状态、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22年,检查保密审核材料801份次;开展读网巡查120余次,办理反馈《网站日常检查结果通知单》12期、通知6份、通报3期、分析报告5期,对存在的各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58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5627

行政强制

1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功能设计不够全面,有进一步改进提升的空间。二是我局制发的政策文件,在开展政策解读时运用的方式不够多,有进一步丰富完善的空间。三是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快,有进一步加挡提速的空间。

  (二)改进措施。一是对标上级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优化升级我局政府门户网站现有功能,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我局制发的政策文件通过多渠道、运用多形式、开展多层级的政策解读,着力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的频率和速度,着力提升我局政府门户网站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要求,未收到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收费事项。

  我局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2〕10号)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莆田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莆公办传发〔2022〕31号),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落实到位。

  (一)动态调整通用目录清单。按照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的省公安厅标准化目录清单文件,我局动态调整市公安局、县(区)公安局(分局)、派出所三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形成了《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对市局、县(区)局(分局)、派出所三级公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通用目录进行调整的通知》(莆公综〔2022〕57号)并于2022年5月10日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推进同一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在省网上办事和线下实体大厅实现无差别受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

  (二)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能力。我局在出台《莆田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件管理工作规定>等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莆公﹝2022﹞2号)、《莆田市公安局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落户条件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莆公﹝2022﹞1号)2份政策性文件的同时,同步制作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同步报送审签,充分借助我局政府门户网站,运用文字、图表和在线访谈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解读,便于公众知晓,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做到“应解读、尽解读”,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能力,确保政策公开发布质量。今年以来,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本级政策解读材料5份,并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转发了上级有关部门政策解读材料9份。

  (三)优化升级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打造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全省样板。全市14个试点派出所创建“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5个警种107个事项“一窗受理”。通过授予同一个民警5个警种业务权限,民警岗位技能由“专科”提升至“全科”,实现“一警多能”。通过多个窗口无差别受理,群众只进一扇门,能办多件事,实现公安政务服务多点办、就近办。9月14日,省公安厅在我市召开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暨推进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试点建设工作现场调研活动,我市自上而下的组织推动模式、精简优化的设备清单、“一站式”验收标准等工作做法得到省公安厅充分肯定,并全省推广应用。厦门、漳州、宁德、三明等地市先后到我市学习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创建经验。二是主动融入“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工程。将公安政务服务深度融入全市“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工程,通过“公安窗口+警务室+N个网格(单元)”,建立“市局(相关警种)—县(区)局—派出所—警务室—网格—单元”逐级管理的工作机制,推动最小单元服务闭环管理。今年以来,梳理第一批政务服务可融入的基层服务末端25个,开展宣传活动21场次,提供业务咨询2.3万笔,办理业务1300笔。三是率先拓宽“跨区域”通办范围。对公安政务服务业务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开发覆盖全市55个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电子印章库和电子档案接口,通过受理地采集录入信息,系统内部数据流转到户籍地审核后,由受理地窗口直接将审批决定当场送达给群众,实现日常户口登记等业务“全市通办”。今年以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全市55个户籍窗口无差别受理户政业务,企业群众办事实现多点选择、就近办理。同时以城厢公安分局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公安局、涵江公安分局与福清市公安局异地代收代办为试点,通过“收受分离”模式,实现“户口迁移”“户口注销”等15项户政高频事项跨区域“帮代办”。四是有效推动“一件事”套餐服务改革创新。系统化梳理联办事项的申请材料,有效剔除重复提交材料308个。改变不同部门各自受理、独立办理、业务分散的现状,将129个办理环节优化整合为42个,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一套申请材料”。与市科技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卫健委、民政局等18个政府部门精准对接合作,推出“外国人工作类居留”、“结婚落户登记”等42个“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办理环节平均压缩67%,办理时限平均压减86%,跑动次数平均减少58%,让办事群众切实享受到组合式精准服务。

  (四)畅通渠道回应公众关切。一是强化网络舆情回应。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全市公安机关重大敏感舆情24小时监测处置引导工作机制》要求,对涉警舆情实施全天候24小时值班监测,发现涉警舆情后第一时间处置引导。对涉及县区的舆情一经发现,我局舆情工作小组第一时间通报相关县(区)公安局(分局)联合开展舆情处置工作,涉舆情单位要在1小时内查实情况,并及时上报初查报告。经综合研判,视情通过“莆田警方在线”或各县(区)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声,持续跟踪后续发展情况。对所有的涉警舆情宣传部门和网安部门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协同开展舆情研判、处置、引导工作,并根据舆情网络发展情况,共同研判发布通报,今年以来共引导处置涉警舆情61起,全部处置到位。二是强化公众互动回应。通过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分析,对有益意见予以采纳运用并及时向公众反馈结果。期间,共发布民意征集3条、网上调查3条,均已反馈结果。通过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局长信箱受理公众反映的诉求事项,规范处置、认真答复。期间,共接受各类诉求262件,已办结  257件,正在办理5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集中通报公安工作情况、积极解答提问,自觉接受监督。期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微访谈4次、人民网访谈1次,警营开放日3场次。通过“莆田警方在线”等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等网络媒体矩阵,回复解答公众咨询与关切。期间,共接受并答复咨询 323次。

  (五)齐抓共管日常监督管理。我局各职能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安全防护技术措施落实,着力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可用性和安全性日常监测等方面上下功夫,提高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安全平稳运行。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和平台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公众线上办事、咨询和公开申请等各类事项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审核、新媒体发稿三级审签制度,严防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案事件和负面舆情漏管失控现象。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全域读网巡查,着力纠改各类问题隐患,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账号62个统一规范管理,围绕公安主责主业,开展网络新媒体宣传,强化政务新媒体宣传政治站位,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不动摇,坚持做好正面宣传工作,严格内容发布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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