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网站首页
机构概况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公众参与
专题专栏
帮助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警务公告
荔城区达到公告报废标准
2025年01月10日 08:58 来源:直属一大队 点击数:
字号:
大
中
小
X
广大车主朋友们,您的爱车已达到公告报废年限,请您携带车辆及有关证件及时前往荔城交警大队办理报废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的,我大队将给予公告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谢谢!
收藏
收藏
打印
关闭
附件下载
荔城区达到公告报废标准.xlsx
相关链接
2016-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