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及时就近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问题,莆田市公安局领导将于每月15日分赴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开展接待来访群众活动,群众可以就近到当地公安机关接访场所反映问题。
一、接访时间
每月15日上午8:30至11: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接访地点
各县(区)公安局(分局)信访接待场所
三、接访方式
现场接访
四、接访领导
莆田市公安局领导、县(区)公安局(分局)领导
五、注意事项
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公安机关办理涉及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队伍管理的信访事项,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的事项,请直接向其他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来访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信访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做到依法、有序、文明信访。对在信访过程中扰乱秩序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莆田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4日